习惯和习惯法:
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不易改变的思维倾向、行为模式和社会风尚。
习惯和习惯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得到国家认可的习惯才能成为习惯法。
也就是说,我们一般所讲的习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法的一种。
风俗和习惯:
风俗是指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大多数人的一种习惯,简单理解为大多数人的习惯就是风俗。
习惯是指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常用动作,简单理解为少数人的常用动作。
成文法和习惯法的区别
习惯法一般是指英美国家的做法,其立法一般是法官的工作,具体方式是判例。律师碰到案子后是去寻找以前的类似案例而不是翻阅法条。虽然现在国会也会制定一些成文法,但还是要经过法院引用后才能真正生效。
成文法正好相反,法律是由专门的立法机关制定,制定后才实施。律师碰到案子是去翻阅法条规定。代表国家为法国,德国。
习惯法和制定法有何区别?举几个习惯法的例子.我国承认习惯法吗?21
习惯法就是原来有这个传统,但不具有法律效力,然后给了它效力成为法律。制定法就是根据现实情况后来制定出来的。
通俗的讲“欠债还钱”上升为法律之后就是习惯法了。
既然说了是法,给了习惯以法律效力,当然要承认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