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的走婚习俗,现在既是一种传统文化,而且还依旧存在。一,走婚习俗释义。泸沽湖的摩梭人,属于母系氏族社会。
泸沽湖的摩梭人,女子和男子,到了13岁,就要举行成丁礼。
女子由扎小辫改为留长辫子,盘在头上,衣服由过去的长衫改为短上衣和裙子。男子由长衫改为短上衣和裤子。成丁礼之后的男女,打扮都和成年人一样。表示他们成人了。母亲会对成丁的女儿说:“小鸟儿出窝了,该学会自家飞了,往后不要再同小娃娃们一起玩了。”并开始学习理家。成丁的男子也要跟舅舅学生活的本领。
女子14时,家里就在祖屋附近给她另盖婚房。女子就可以找“阿夏”(情人)了。也就是说可以接受男子的约会。
摩梭人男女,平时没有相互接触的机会,都是在聚会中,在舞蹈和唱歌时,表达心意。男子看中了哪个女子,就与女子约定,晚上到女子的房子(称为“花楼”)里约会。到了晚上男子骑马到女子的花楼外面,不走正门,越窗而入,同女子私会,并在外面挂上帽子之类的物件,以免被人打扰。为避免被起床的长辈看到,视为不礼貌,男子天不亮就得离开。
当男女感情融洽,双方愿意,也得到男人双方长辈默认以后,就举行一种仪式。仪式很简单,摩梭人称为“藏巴啦”。就是男方请一个证人,把男子带到女子家,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整个仪式不请客,不送礼,不用亲友参加,都在夜半进行,只需要一个钟头时间。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男女双方就确定为公开的“阿肖”关系,也就是情爱关系。男性称女子为“阿夏”,女性称男子为“阿注”。
摩梭人走婚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异居婚就是男子到女子家夜宿,暮去朝还;定居婚是男子定居在女子家里,但摩梭人是母系氏族社会,男子居住在女子家里地位低,一般不那样做;也有女子居住在男子家的。 后两种情况都极少。
二,走婚习俗特点。一是,走婚习俗,关键是男女自愿,没有长辈和家族的干涉和强迫因素,没有母舅之命,媒妁之言,没有门当户对的门第观念。
二是,男女的走婚结合,纯粹是爱情的产物,没有任何经济因素,一旦男女之间感情破裂,可以随时解除关系。是真正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三是,走婚习俗,男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丈夫,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父亲,女子也不存在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女互相之间,包括父子之间,没有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男女结合自由,离异自由。男女感情不合时,男子说一句“以后我不来了”,或女子说一句“以后你不要来了”,就可以解除关系,长辈绝不干涉,社会也没有舆论。
所以,走婚习俗不会产生第三者、离婚、寡妇、子女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
三,结论。据统计,在丽江泸沽湖的摩梭人,还有红河哈尼族的叶车人以及大香格里拉鲜水河峡谷的扎坝人中,至今依然保留着从母系氏族社会延续下来的走婚习俗。
在世界众多民族中不乏仍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但时至今日均无“走婚”这一特殊的风俗。对于“阿肖”走婚为什么能够历经沧桑后,仍存在于泸沽湖摩梭人中间,至今是一道世界级的未解之谜。这无疑是一种传统文化。
所以,摩梭人的走婚习俗,现在既是一种传统文化,而且还依旧存在。
至于摩梭人的走婚习俗,依旧存在的原因,詹永绪先生通过研究讲了五个方面。桐丫认为,走婚习俗得以延续,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母子们无后顾之忧;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