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行团离团
跟旅游团在中途因故离开叫脱团。脱团要和导游签订离团协议书,脱团不能退会参团的费用,离团后与旅游团再无任何责任。
2. 旅行团离团证明怎么写
一般退的就是协议上签署的住宿费是宿费之类的。
一般我们签协议时都会标明,如果你中途退团的话会退多少的费用,大约是60~70%左右,但是还是要根据你退团的时间以及所消费的项目所来决定,一般情况下这些费用在协议中都会有非常清楚的规定。
3. 旅行团离团协议
可以的,但是要跟旅行社签订一份离团协议,协议内容是中途离团期间发生的,所有的事情跟旅行社无关,所有责任自己承担
4. 旅行中途离团
1.教职工疗休养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总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分批次组织实施;保障人员由校工会工作人员和热心工会事业的优秀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组成。
2. 参加疗休养人选每年上半年由各基层工会提名,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确定推荐人选报校工会,校工会会同组织部、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公示后确定名单。
3.参加疗休养人员要遵守休养地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便离团;不得带家属及其他人员参加疗休养活动和随行游览;遇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团或不随团返回者,事前须向带队人员请示,办理完离队手续后才可行动。
4.疗休养期间若发生突发或不可抗拒因素,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行程。
5.疗休养人员(含工作人员)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按疗休养合同中的保险条例执行。
5. 旅行团中途离团
在旅游途中脱团,需要交纳脱团费的 另外脱团需要客人及随行见证人和领队共同签离团免责任书!供你参考
6. 旅行团跟团
旅游团是旅游公司定的团。
而组团就是自己开团队啊
7. 旅行团退团
跟旅行社进行沟通,达成自愿退团协议。旅行社会根据合同扣除一部分的违约金,下面是举例说明违约金的扣除算法: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具体金额可以参考旅游前跟旅行社签订的合同。 按照《旅游法》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8. 旅行团离团要支付违约金吗
旅游过程中要签订旅游合同,是为了防止旅游纠纷的产生。相对来讲,现在旅游业越来越规范,旅游公司,景区,导游从业人员的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纠纷也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总体来说,形式向好。作为旅游中的游客,是弱势群体,签好一份旅游合同至关重要。签订合同规范详细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几个方面: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在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坐等行径,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尽可能的保留物证,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反之,旅游者变更协议,如暂时离团、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擅自变更,旅游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诉。对导游改变行程、收受回扣、带团“扎店”等违法违规现象,国家旅游局于1999年10月发布实施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从法规上进行了严格的制约处罚。
旅游者也要理智判断,勇于提出异议,提醒导游,规劝其按旅游合同保证接待服务质量。客观看待质量问题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也应客观看待旅游服务中的质量问题。极少数人以为自己交了钱就是“大爷”,甚至有个别游客仅对法律一知半解,打着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旗号,提出过分要求,没完没了,显然缺乏理智,失之偏颇。
对旅行社的服务不满意,有权投诉,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绳,切不能漫天要价,事事以“上帝”自居,合同双方应当是平等的。只要旅游者是向正规注册的旅行社报名,且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就有权投诉。之所以强调正规注册的旅行社,就因为他们向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交纳了服务质量保证金,才获得了合法经营的权利。为此,旅游者的利益是有保障的。质监所将按照国家颁布的《旅行社管理规定》、《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认证,从而维护旅游者的利益。
二、旅游合同条款中还有一种常见的规定,是关于提前退团的。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承担违约责任收取违约金。
这个条款合理吗?违约金的额度(收取标准)有什么限制?
提前退团,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这个条款本身按照《合同法》是允许的。 但是往往问题出在旅游合同中约定了很高的违约金,而违约金的额度是要受法律限制的。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其次,旅行社一方需要有证据证明因游客违约而对自己造成的损害大小,不能说仅凭主观估计就提出损害的数额。之前也有过旅行社因证据不足而使得其部分违约损害金额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案例。
在这个地方各位还要注意的是,根据2014年最新的国家旅游局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在出境游当中,如果旅行者在行程开始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且未办理签证的,旅行社需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的,扣除签证费用后退还余下的旅游费用。
旅游者在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合同范本的比例规定退还必要费用后,剩下的费用还是要退还给游客的。
三、旅游合同中常常列出“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这样的合同格式条款正确吗?是否有效?
这种条款并不合法。 我们先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然后,《旅游法》第80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对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做出明示说明或者警示。
《旅游法》第70条第3款还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旅行社不能对游客的财物安全完全置之不理,而应当在遇到可能危及游客财产安全时及时明示通知,并且在财产遇到危险时给予及时救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此种格式条款单方免除了上述的旅行社义务,是无效的。
四、现在越来越多人旅游考虑团购,而在团购页面或者签订合同时都会被告知此线路如不成团,旅行社将提前两天(含出发当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作任何赔偿。
这样的约定公平吗?
这样的约定对游客来说是不公平并且违法的。 《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因此,对境内旅游的游客,旅行社应当提前至少7天通知旅游者,对境外旅游的游客,应当提前至少30天通知旅游者。 如果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额退还费用。
旅行社仅提前两天通知游客改期、改线或全额退款,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并且使得游客会遭受信赖利益的损失。
五、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或者临时单方面取消行程,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什么情况?旅客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吗?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或者临时单方面取消行程,属于《合同法》中的违约。
《合同法》第10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旅客可以要求旅行社按照原行程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向旅行社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同时,旅行社的这种做法还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 《旅游法》第69条第1款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法》第70条第1款还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9. 旅行团离团费
依据距开团出发时间长短,扣团费5-40%。主要是退车票机票门票等费,退床位费
10. 脱离旅行团
自由行更自由、方便,时间安排可以随意调整,行程上的游览也任你改变主意。由于没有购物和自费项目,游客的钱在自由行中可以花在“刀刃”上,最值得看的景点是哪儿,就到哪儿玩,都是自由活动时间。
按照自己的计划到旅行社预订机票、酒店。如果觉得行程可能有变动,则选择可更改的机票,由于旅行社与航空公司、酒店的长期合作关系,价格会比个人单独预订要便宜。
跟着旅行团队一同登上飞机,到达目的地后,脱离大部队,自由行动,直到回程的那天,重新“收编”进团队,一起乘飞机回来。或者与其它自由行游客同一时间出发/返回相同目的地,由于机票是团队价格,这种套餐价格会更便宜。
随着现在的很多方面越来越便利,比如出行的交通,住宿的选择,特别是网络的发展,让很多游客更好的了解信息,以前需要通过旅行社才能解决的事情,如今自己通过网络就可以解决了,想要查信息,想要定车票、订酒店、订门票都可以在线上完成,还没出去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所以现在的自由性越来越多,特别是年轻人,早已经不喜欢跟着旅行团,那样的旅行就变成了纯粹的看一看就了事了,是最简单的旅行方式,如果想要深入的游玩的话,自由性会更合适一点,那么自由行有什么好处,能够让更多的人选择呢?
一个是比较自由,这个是最大的好处,传统跟着旅行团的旅游所有的行程都是提前安排的好的,旅行团带游客去哪就去哪,在哪吃在哪住都是旅行团提前订好,根本没有太多的自由时间,而且白天一般都比较满,从早到晚,赶着景点去。这对于不少人来说一点都不好玩,想要在一个喜欢的景点多待会都不行,而自由行就是自己安排自己的行程,想要怎么玩就怎么玩,根本不用担心要跟着别人跑着去玩。
另外就是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比如在景点上可以只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不用和旅行团一样,它有什么景点就去看什么景点,没有的想看都没办法,这个是自己选择。还有就是选择自己喜欢的住宿和吃饭,如今网上预订已经很方便,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酒店类型,还可以看到酒店的评价如何,吃饭也是一样,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来定,或者想要品尝当地的美食的话可以自己去寻找,这些都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
还有一个就是可以深度的了解一个地方,跟着旅行团到一个地方就是上车下车,想要深度了解一个地方市不可能的,毕竟时间有限,但是自由行就不一样,你可以到当地的地方去看,还可以去体验,和当地的人进行交流等等,这些都是了解一个地方的好方式,而且可以深入了解一些情况,这都是跟着旅行团无法实现的。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还有不少的好处,旅行毕竟是一个人的重要生活组成部分,跟着旅行团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比较匆忙,除了能看看拍拍照之外也没有什么了,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