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依据与技术体系
二、旅游资源分析与评价
1、景区概况
1.1地理位置
1.2自然环境
1.3社会人文
1.4风景旅游
2、旅游资源类型分析
3、旅游资源总体特征
4、旅游资源开发评价
5、总体评价
三、规划总纲
1、规划原则
2、规划指导思想
3、规划目标
4、规划范围
5、规划期限
四、旅游功能分区与项目规划
1、景区性质与主题定位
2、功能分区原则
3、功能分区与布局结构
4、分区规划
五、专题规划
1、金峨寺及寺前区
2、团飘峰佛教文化项目
六、旅游设施规划与旅游组织
1、现状
2、环境容量
3、规划措施
七、风景区保护规划
1、风景资源保护
2、景区环保保护
八、风景区绿化规划
1、景区植被现状与问题
2、规划措施
九、旅游交通规划
1、现状
2、对外交通及出入口规划
3、内部交通规划
十、水、电、通讯规划
十一、旅游商品开发规划
十二、旅游市场开发策略
1、市场资源
1.1宏观产业背景
1.2区域旅游市场专势
2、客源市场定位
3、市场开发策略
3.1基本策略
3.2旅游产品策略
3.3宣传促销策略
3.4价格策略
十三、旅游发展影响分析
1、环境影响
2、经济影响
3、社会影响
十四、旅游发展对策与实施措施
法律为什么属于社会人文的分类,而不是科学技术?
科学的东西是指,在实验室里可以反复验证,且在同一实验条件下可以得出相同结果的东西。而法律的好多终极价值是不好验证的,比如说正义、公平,如何验证阿。所以法律是人文学科,而不是科学。
英文中科学(science)一词来源于拉丁文scientia,意为“知识”、“学问”。本来,科学是指对应于自然领域的知识的。在西方,提到科学,就是专指“自然科学”即研究对象限于自然界。而把“非自然科学”的其他“学科”定义为比如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哲学。
。。而在中国大陆,把“非自然科学”的其他学科,归为“社会科学”。
请仔细理解我的下面一段话:
中国对科学的理解,除了它本身的名词属性外,又赋于它“学科”和“研究方向”的含义。因此,中国(主要是中国大陆)将所有学科分为两大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
这里有个问题:当说到“分类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时,科学的含义是“学科”;然而在说到“科学技术”这个词的时候,“科学”却是专指“自然科学”的。这是一个遗憾。解决之道是把“科学”和“学科”分家。剥除“科学”这个词当中“学科”的意义。
我看到一个评论说:在中国大陆,教科书上一般将科学分为自然科学(或称为理科)社会科学(或称为文科)。
而诸如心理学、哲学(有别于科学)在中国(尤其是大陆)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概念被认为存在划分不清、界限模糊的情况。因而“科学”一词常被不正确地使用。这个现象一定程度上与近代汉语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的自身使用界定模糊有关。
现在言归正传。
按我们对“学科”的分类方法,法律是“非自然科学”,它属于“社会人文科学”。如果再复习一下我在上文的论点,“法律”在其他国家,是不沾“科学”这两个字的。
希望我能说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