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不能进儿媳妇的卧室。识字人不敢给人写离婚书。有客人在家,女人不上桌同吃饭。下一代不能陪同客人慢慢喝酒。哥哥不能同弟媳随便交谈。春节忌说不吉利的话。正月初一不准吹火,不准扫地,不得串门,禁止淘米、洗衣服和动刀斧,不准外借东西。除夕前要还清借款和借物。不能坐门槛,不能用脚踩灶台和火塘上的三脚架,不能扛着锄头或戴着斗笠进家。不能攀爬或砍伐龙山上的树木。结婚之家,孕妇不准看新娘。家有产妇时,门上挂草帽,暗示外人不能人内。出嫁的妇女回到娘家时,不能取祭坛上的东西。不准在孕妇的厨房顶上•盖新瓦。妇女生孩子不满3天,卧室内不得点灯。产妇的衣服不能和男子的放在一处洗。大年初一女人不能梳头。
壮族的基本情况是什么样的?
壮族,中国。现有人口1540多万人。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等地。壮族自称“布壮”、“布土”、“布侬”、“布曼”、“布越”、“布衣”、“布傣”、“布那”等。宋代以后的汉文史籍曾将其写作“撞”、“僮”等。
解放以后,统一称为“僮”。1965年,根据周恩来总理提议,经国务院批准,将“僮”改为“壮”,定族名为“壮族”。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傣语支。古文字是仿照汉字的造字法而创制的一种土俗字,使用面较小,主要用于书写地名、山歌等。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帮助其创制了新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目前仍在推广使用中。
壮族历史悠久,社会发展水平较高。不仅有发达的农业,而且很早就发展起了矿冶业、家庭纺织业和其他手工业。如今更形成了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生活习俗方面,广西西北、西南及云南等地壮族妇女的服饰还较多地保留着传统特色,多着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蓝或黑色上衣,下穿长裤或百褶裙,头包巾帕,喜戴银饰。
饮食上主食大米、玉米,喜吃腌制的酸味食品。住房以干栏式楼房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