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国是汉朝为安置归附的匈奴、羌、夷等少数族,而设置的行政建制。据《汉书》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汉武帝“置五属国以处之”。从此,汉朝对于降附或内属的少数民族,多在其聚居地设属国,予以安置。依照汉制,属国与郡同级,属国允许保留国号,即“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亦可延留其部族风俗,即“因其故俗为属国”。为确保对属国的统治,汉朝会在属国,派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掌管属国的军政大权。稍有不同的是,西汉时,属国都尉以下,还设有“丞、候、千人属官,九译令”等职。而东汉时,属国都尉以下,则另设属国长史一职,专以“职统戎马”。此外,属国的各级官职,多由朝廷任命的汉族官吏担任,一些较低的官职,可由属国的部族首领担任。至于,属国各族的部族武装,则须归属国官员统领,称为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玄军即铁军)。史载,窦融为张掖属国都尉时,其麾下就有精兵万骑。东汉末年,军阀公孙瓒亦曾任辽东属国长史,统领辽东属国的部族武装。
中国在汉代是如何做到全民皆兵的?
汉代全民皆兵,类似于后代的府兵制。
汉代规定,男人年满23岁之后,才抽你去当兵。
为什么是23岁,而不是22岁或者24岁呢?这里面有讲究的。
中国古代,男人20岁才能成丁,就是说可以独立种田,可以养家糊口了。当时的劳动生产率,连续种上三年田,可以积攒下来一年的生活必需品,所谓“三年耕,有一年之蓄”;
这个时候,国家把你抽出来当兵,无论是对本人还是对自己的家庭来说,都是有了一个基础的保障。
这就是古代的国家政策,讲究基础伦理道德的一面。
这是汉代男子23岁开始服兵役的原因。
接下里,说汉朝男子服兵役的种类。
汉代兵役可以分成三大类。
第一类,相当于中央禁卫军。而中央禁卫军还要分成南北两支部队,南军主要负责守卫皇宫,而北军则属于首都卫戍部队。
当中央禁卫军,对于军人来说是很爽的,首先,来回路费都是国家报销;而且刚刚入伍和退役的时候,皇帝还要给你接风送行,好酒好菜的招待一番。平时日用开销,也是由皇家负责提供,包吃包住,很舒服。
中央禁卫军的服役时长是一年。
第二类,是比较辛苦的戍边部队。这是真正的保卫边疆的部队。
好在,老百姓服戍边的兵役,只需要三天。
没错,不是三年,也不是三月,就是三天!
有人会问,这不是神经病吗,大老远跑到边疆服役,干三天就回家了,图个啥?图个寂寞吗?
其实这是有一个历史传统的,这种兵役,是从诸侯时代沿袭下来的。春秋战国时期,一个小国家也就相当于今天一个县城的规模,从家乡到边境,也就50里路,一天就能到边境,服役三天返乡,一天路程到家,来回也就五天的时间,带上一周的干粮,就能对付过去。
可是等到帝国时代出现,从家乡到边疆,那就可能有千万里之遥。所以有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所以有陈胜吴广的造反。
当然了,汉代的制度也是有弹性的,如果你不想去边疆服兵役,简单,出钱啊。不多,按照一天100个大钱的标准,三天300个大钱,钱缴足了,政府就给你免掉兵役。
那都出钱不出人,边境不是就没有人了吗?不可能的,总有人不愿意出钱的,不但不愿意出钱,只要你给他钱,他甚至愿意在边境多待上一段时间,只要你能给钱。
这不是假设,是事实。事实上,政府就是用征收上来的钱,来募集那些愿意拿钱戍边的人。那些穷人家的男子,在边境熬上一年,不但吃喝不愁,还可以给家里面攒上一笔财富。
两全其美,完美!
第三类呢,可以称之为地方民兵兵役。每年秋天的时候,他们要到地方的演兵场统一集训一个月,一个月之后再来一个大阅兵,这个叫做“都试”,完事之后,解散回家。
这就是汉代兵制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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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分为两种: 征兵制和募兵制。通俗来讲,征兵制就是士农工商全民皆兵,士兵是业余化的;募兵制就是政府花军饷雇人当兵,所以士兵是职业化的。
汉朝初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复苏,汉高祖刘邦
恢复了战国时期流行的征兵制。据《汉仪注》记载: 每户五丁抽二或三丁抽一,男丁年满23岁为正卒,服役一年以后升为卫士,再过一年升为材官骑士。平时训练射箭、驾车、骑马和战阵队形 ,年满56岁才可以退役为民。
征兵制实行了几十年以后就发生了变革。部分社会地位高、资产比较厚的人就不愿亲自当兵了,于是出现了雇人当兵的现象。所以,到汉景帝时期,虽然理论上还是实行的征兵制,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募兵制。
汉武帝继位以后,大力开拓疆土、征伐四夷,需要讯速增加军队数量,确保有充足的战斗力量。此时征兵制已经名存实亡,索性开始正式募兵。汉武帝招募的士兵主要有四个来源:
1、期门卫和羽林郎。汉武帝选关西六郡(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强健武勇的良家子弟为羽林郎,服役一定期限后,升为期门卫。羽林郎和期门卫主要负责拱卫京城、警戒皇宫,战时也会派往前线担任中下级带兵官。例如汉元帝时的甘延寿,是北地郡人,因为健壮骁勇,被选为羽林郎,后来升为期门卫,屡次征讨匈奴有战功,得以封侯拜将。
2,轻车士和材官士。这两类士兵由北军八校尉统领。招募的主要是农家壮丁以及胡越降卒。轻车士和材官士包括骑兵和步卒,后来在平定南越和东越的时候,又招募了一批熟悉水性、涉风破浪的水军,由楼船将军统领。
3、外国兵。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带四万人来降。汉武帝划降地为武威、酒泉郡以安置降人。并从四万降人里挑选一万余人组成属国骑,驻扎在河套地区,以防匈奴侵扰。
4、囚徒兵。发囚徒为兵并非始于汉武帝。秦二世元年(前208年),陈胜起义大军逼近咸阳,秦二世来不及调动大军,于是就赦免在骊山修筑秦始皇陵的囚徒,由章邯率领去抵挡陈胜。有了这次先例,雄心勃勃的汉武帝决定效仿,于是“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从军”,发囚徒为兵就成了西汉时期的固定政策。
东汉时期的兵役制度依然沿袭西汉的既定政策,没有多大变化。只是到了东汉末年,天下分崩,军阀割据,才出现了部曲私兵。
总体来看,两汉时期的兵役制度经历了征兵制、募兵制、私兵制这样一个演化过程。士兵的性质由业余化转变为职业化。当今世界各国的兵役制度也基本是从这两种形态沿袭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