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颇族热情好客,客人进家,无论认识与否,主人都会招待食宿。
2、景颇族喜欢喝烧酒和自制的水酒,景颇族老人喜好嚼烟,他们把草烟和适量的熟石灰膏、干芦子放入口中咀嚼,见面时会互递烟盒,表示友好、尊重和礼貌。民族传统节日主要有目脑纵歌节、能仙节、新米节等,其中最盛大、隆重的节日为目脑纵歌。
3、景颇族的丧葬习俗独特,凶死行火葬,幼殇行天葬,正常死亡行土葬。在家中自然死亡视为善死,在外意外死亡、刀枪致死、上吊、投河自杀以及难产死亡均视为凶死。凶死者,尸体不能进寨。善死者亡,家人立即朝天鸣枪报丧,亲朋村邻闻讯带着礼物前来奔丧、帮忙。
景颇族的风俗和传统节日
1、风俗习惯
景颇族的婚姻形式为一夫一妻制。但山官和富裕户也有一夫多妻的。在家中,父亲是家长。有女无子时可招赘,但赘婿不改其姓;无子嗣时可收养子,权利义务与亲生子一样;对财产实行不严格的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
妇女社会地位较低。在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婚姻中,基本上仍必须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婚的原则,即姑家男子必须娶舅家女子,但舅家里男子不能娶姑家女子,形成“姑爷种”和“丈人种”的婚姻关系。流行转房制和妻死丈夫续娶妻姊妹的习俗。
还实行等级婚姻,即官家与官家通婚,百姓与百姓通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但结婚由父母包办,聘礼很重,常发生抢婚的现象。
景颇族没有成文法,社会秩序靠传统的习惯法――“通德拉”来维持。习惯法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常常与宗教迷信相结合。一般不轻易判处死刑,但杀人者必须赔偿命金。一般案件对输理者均罚以赔偿实物的几倍至十倍。
案件无法调查判明时就采取神判。常用的神判方式有赌咒、鸡蛋卦、斗田螺、煮米、捞开水、闷水等。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已逐渐遭到破坏,而且被山官和头人利用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丧葬除凶死者火葬、幼殇者天葬以外,正常死亡者均行土葬。
景颇族的服饰,男子喜裹白或黑包头,着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外出佩长刀,背挎包.妇女一般着黑色短上衣和枣红自织羊毛花围裙,戴黑红色藤制腰箍和腿箍,裹毛织护腿,并佩戴各种银饰物。但建国之前贫苦农民衣着简陋,多着单衣向火过冬,男女均赤足。
多数地区群众以大米为主食,少数地区的以食玉米为主。过去仅以芭蕉叶包饭,平均分配,以手抓食。主要饮料是山泉和水酒。杀牛祭鬼时,牛肉全寨人分食。猎物见者有份。对客人均热情招待饭食。景颇人喜嚼沙枝(一种用草烟、芦子、熟石灰等配成的嚼料),见面互赠沙枝是传统的礼节之一。
住房为竹木结构的茅屋,只有个别地方少数山官头人住瓦房。茅屋呈长方形,屋顶为双斜面。整个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底层圈养家畜家禽。门从两头开,前门供客人进出,埋鬼桩、拴牛马,后门禁止外人出入,更不允许穿室而过。
屋内每间设一火糖,四周铺篾席,晚间即席地而寝。房屋通常七、八年重建一次,建房时全寨换工互助,数日即成,并举行隆重的新房落成仪式。
2、重要节日
景颇族群众过去普遍崇信万物有灵的原始多神教,迷信禁忌很多。大巫师和一般巫师除祭鬼外,还给人看病,能记诵本民族的创世纪、史诗、历史传说和大量民间故事。祭祀活动有祭官庙(一年一度的破土仪式)、吃新谷、献谷堆、叫谷魂等,大多与农业生产有关。
遇婚丧、疾病、械斗等都要杀牛祭鬼,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很大。最大祭祀活动是目脑,现已发展成为景颇族一年一度的节日――目脑节。近几十年来有少部分群众信仰基督教。
文化艺术:
景颇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文学艺术,有创世纪、历史传说、民间故事等丰富的口头文学作品,并与音乐相结合,又说又唱,词曲优美动听。乐器有木鼓、牛角号、笛子、箫、口弦以及以外族传入的硭、锣、钹、象脚鼓、小三弦。
景颇族人民能歌善舞,舞蹈多为集体舞,反映生活、生产、战争、祭祀等活动。有的是千人以上载歌载舞,伴以雄浑的木鼓声,舞步均匀,节奏鲜明,声势豪壮、山谷应声,表现了群舞的高度水平。
绘画大多与原始宗教相结合,雕刻有较简单的圆雕和竹木雕。各种棉毛织品图案精美,富有民族特色。各种银饰物构形、花纹均达到较高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景颇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