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个人旅游签证
使馆名称:韩国驻华总领事馆
有效期:3个月
最多停留:根据申请
收客范围:护照签发地除东北三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川、云南、贵州、重庆外其他省市。
签证资料:
1、签证申请表1张
2、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末页持照人签名)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韩国旅游日程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在职证明原件
7、具有单独旅行经济能力的证明文件(在银行存期3个月以上存,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或者相当于人民币10万元的房地产证、车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款证明仅在送签前两个星期内开具的方为有效)
*经济能力由本人的名义(或者配偶)来证明,不能代理人或者家人的来代替.(但学生可以由父母来代替);如使用配偶的证明文件,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学生使用父母的证明文件,须提供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8、户口不属于北京领区者须提供北京领区暂住证复印件。
9、个人简历,从初中写起
10、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作日:7
服务费(含签证费):450元/人
签证类型:团体旅游签证
使馆名称:韩国驻华总领事馆
签证资料:
1剩余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五年因私护照,末页持照人签名
2彩色两寸免冠近照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4《在职证明书》(用单位抬头纸,并注明单位地址,电话)
5退休者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6儿童无身份证者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7户口在外地、本人在北京工作者提供北京《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日:3
服务费(含签证费):随团费
备注:国内旅行社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a申请状(照会),b团体查证发给申请书,c担保书。
境外接待社提供:
a招请状(原件 复印件),b名单确认书(附名单表,传真件2份),日程确认书(传真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