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旅游企业的,国定假加班是自愿的吗?
一般情况下,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但存在紧急维护秩序和救助任务的除外。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劳动部《<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143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旅游企业法定休假期如果存在紧急维护秩序和紧急救助任务的,劳动者应当服从。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部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劳部发[1995]143号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二、德国公休假的安排,
五一节和国庆节的长假让许多旅游爱好者遂了心愿,旅游业也从中获益良多。近期又有人在报纸上讨论是否延长长假,记者常驻德国多年,看了这个话题,也想说几句,或许德国人安排休假的经验对我们会有所启发。
刚刚过去的复活节是西方国家仅次于圣诞节的重大节日,星期五加星期一,还有周末两天,大部分人都可连休四天。许多德国人利用连休的机会,再拿出几天休假,外出度假。然而,除了假期前电视上不停地预告高速公路的某些路段可能出现大堵车之外,德国的车站、机场、风景点并没有出现人满为患的情景。虽然旅游景点的人比平常多,但都还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其中原因,一方面可能与德国人口较少,旅游设施容量较大有关,另一方面与人们对休假时间的选择也有密切关系。
德国除了每年的圣诞节、复活节等公休假外(公休假如在周末不得补休),人们还有24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但实际上绝大部分劳工合同都规定了三十个工作日的假期。何时休假,人们可以自由选择,因此只要条件许可,人们往往避开大家都休假的时间外出度假。有孩子的家庭往往选择孩子放假时外出休假,因此,德国各州学校放假的时间都不一样,相互错开,这样外出度假的人相对而言比较均匀,不会出现一个时期度假人潮汹涌,旅游设施应接不暇,而另一个时期门可罗雀的大起大落问题。游客得到方便,交通、旅游设施也有较高的利用率。
与德国相比,中国的休假少得多,加上现代人生活节奏快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压力也加大,增加公休假不失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准的思路之一。但如果再延长目前已有的长假,可能不会取得预期效果。无论是旅游设施、商业设施还是交通设施,都有一个合理的设计规模,不可能为两三次全国性大休假而投巨资兴建平时放空的旅游及相关设施。全国性的统一长假导致旅游及交通设施严重超载,此时出游的人们感到种种不便是必然之事,本该轻松、愉快的节日之行可能变成劳心、劳力的受罪之行。与其延长已有的公假,不如增加人们可自由选择的休假时间,或者错开全国各地的放假时间。这无论对休假效果还是对旅游业的效益来说,可能是更佳的选择。
休假的多少更是一本经济账,是否增加休假要看企业及社会的承受能力。对雇员来说,在工资总额固定的情况下,当然是休假越多越好,休假多意味着劳动时间减少,工资相对得到了提高,但对雇主而言,产生的效果则完全相反。因此,是否增加休假,要考虑劳资双方利益。据德国统计,德国公休假中,有12天不在周末。据测算,多一天休假,全国付出的总代价为20亿欧元,十二天相当于160亿欧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1.2%。对于经济增长率只有1%左右的德国来讲,1.2%绝对不是个小数字,比经济增长率还高。中国的经济规模虽然没有德国大,但多一天休假,所付出的成本恐怕也要上百亿元人民币。如果员工的劳动生产率没有随着休假日的增加而提高,那么,企业因此而增加的负担不可小视。中国实行周末双休制已好几年了,但据笔者所知,有些企业并没有完全真正地实行双休制,其原因恐怕与企业不愿或无法承受由此带来的成本上升不无关系。
三、在没有调休和公休的情况下请假旅游可以吗?
完全可以的 跟你的领导请假 就好了,好比之前特火的请假条,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建议你可以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单位不忙的时候请假,这样既不影响工作,玩的也开心。
四、公休外出旅游报备有什么好理由?
公休外出旅游报备的理由:一是父母都上了年纪,身体不好长期患病,利用假期带出去检查治疗;
二是孩子一直独自在外读书,前去看望照顾;
三是本人在外有购房,需要亲自前往办理过户上户等相关手续;
四是家有直系亲戚病危,前往探望和陪护。
按国家法规定进行公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