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是非法的。因为这是跨国婚姻,有关越南女性在中国因为婚姻一事出问题的不少。所以不必过多地把此事放在心上,也许那个女人原本就只是为了一份在中国留存下来的签证而选择依附你朋友,也许你朋友也有了不可名状的感觉,跨国婚姻能够很好地维系的确实也不多。
这算是事实婚姻吗?
按现行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未经登记结婚,不论在一起生活多久,哪怕生育了子女,都不算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跨国婚姻大家有什么看法?
跨国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
由于各国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家庭观念的差异,在跨国婚姻中,夫妻的忧虑和风险可能会比国内夫妻更多一些,有的可能还会遭遇家庭暴力。因而也就需要比国内婚姻更慎重,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家庭、受教育情况。跨国婚姻中遭遇婚姻暴力的中国女性的弱势在于,在国外的身份不稳定、对当地的法律不熟悉,以及语言沟通、文化、观念、习俗等方面都不占据优势。存在婚姻暴力甚至因暴力导致离婚的跨国夫妻往往是婚姻基础不牢固,搀杂了一些不真实的因素,即使是基于感情而结婚,也可能会因地域差别和文化差异(价值取向、歧视)而出现婚姻危机。不同文化背景所造成的冲突,可能会产生语言交流、风俗习惯、价值观等方面的障碍。
由此可见,跨国婚姻在光环的背后也有许多难言的酸甜苦辣和不该承受之重,而并不像我们想像得那么浪漫,那么甜蜜。那些还没有或将要跨入跨国婚姻殿堂的姐妹们,你们除了接受别人的祝福外,也要再三斟酌自己将要面对的陌生的生活。命运是靠自己掌握的,脚上的泡也是自己走出来的!
爱情在舞台上,要比在人生中更有价值。因为在舞台上爱情既是喜剧也是悲剧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常常招致不幸。它有时就像希腊神话传说中那位诱惑的“魔女”,使你陷入险境 。
——弗兰西斯·培根
登记率
据公开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我国跨国婚姻的登记数量逐年增多,并已涉及53个国家和地区。是什么原因促使那么多的中国姑娘远渡重洋去追逐异国姻缘?在一个个看似浪漫的跨国婚姻中,所蕴涵的是否仅仅是甜蜜和幸福?跨国婚姻中还存在哪些不为人知的酸甜苦辣?
婚姻,是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段旅途,美满婚姻的基础是爱情。托尔斯泰说过:“只有爱情才能使婚姻变得圣洁。”而对于以追求金钱为初衷的跨国婚姻,其结果有很多却是大相径庭的。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跨国婚姻存在以下的突出问题:一是婚姻的基础不是为了爱情。当前的跨国婚姻多数是被金钱、物质利益所驱使的,外嫁他国者多是为了寻求更好的物质生活,得到更多的享受。二是出现一批年龄过于悬殊的“祖孙婚”。据资料显示,大多数跨国婚姻者年龄层次悬殊,一般都是年轻的二三十岁的中国女子嫁给五六十岁甚至七八十岁的外国男子。三是出现一批相识时间极短的“闪电式”婚姻。例如有些外国游客、投资者、工作者等,与中国异性从见面到结婚不过十几天时间。四是外国男性骗婚现象严重。
离婚率
从当前情形看,我国在跨国婚姻大幅度增加的同时,此类婚姻的离婚率也日渐上升,而且已明显高于结婚增长速度。跨国婚姻暴力问题已成为跨国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称,有不少中国媳妇到了国外以后,生活却不像她们当初所想像的那样到处是天堂,在外边饱受了委屈甚至是虐待后,却因碍于面子,宁愿在国外打工当保姆也不愿回国。还有很多中国人在国外选择了与老外结婚,最终还是离婚后回国再找个中国人。其中很多人还要面对离异导致的子女归属之争。这正是目前我国跨国婚姻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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