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凤凰县旅游区文物数据中心
每年的十二月十七日定为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日。
以下是我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级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确定的凤凰古城、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湘西边墙,下同)以及其它应当保护的地带。
第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保护规划,全面负责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与凤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凤凰县城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行使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第五条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保护、维修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吸纳符合国家规定的拨款和社会资助。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维护资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专项用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第六条 凡在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遵守本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州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凤凰古城保护
第七条 凤凰古城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区域控制区设立明显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
第八条 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除经过审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
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翻建,必须采取保留外壳、整修内部的保护措施,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其建筑风格、体量、色调必须保持明清时期的布局和风貌,修旧如旧。建筑物高度必须控制在二层以下,一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三米,二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五点六米,色调控制为黑、白、灰及灰褐色、原木色。
核心保护区内古建筑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人对古建筑维修改造的,应当按照保护维修规划和要求进行施工。维修资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申请适当补助。
风貌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应为木结构或小青砖墙,青瓦面坡屋顶,高度控制在二层以内,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六米,色调、体量和建筑风格应当与核心保护区风貌相协调。
区域控制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其建筑风格必须与凤凰古城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控制在三层以内,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八点五米。
第九条 核心保护区内的历史街道、巷道应保持原有的视线走廊及空间尺度,严禁拓宽或缩小,商业街巷立面应当保持历史样式。
严禁占用道路、古井、沿街沿河空地及绿化地等公共活动场所。临街建筑物不得新开门窗,严禁使用防盗门、卷帘门、铝合金门窗、水泥花板等现代建筑设施和材料。
第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道路、水系和其它设施,需要进行保养、维修、改造、改建、新建的,应当根据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要求,按照保护管理等级分别由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第十一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控制凤凰古城的商业过度开发,对古城内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适时发布鼓励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目录,重点发展具有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无污染、无公害产业,合理安排古城内商品经营市场布局。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凤凰古城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推广应用低碳清洁能源。
第十三条 凤凰古城内应当加强垃圾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禁止乱丢垃圾。
第十四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域应成立专职消防队,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装备器材,承担凤凰古城的消防工作。
第十五条 凤凰古城内应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完善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凤凰县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公共活动场所、居住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六条 在凤凰古城内不得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运用音响设备叫卖;禁止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禁止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七条 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除消防车、救护车以外的任何机动车辆通行,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八条 沱江水体保护区为长潭岗至官庄河段及护城河。
严格保护沱江水体及两岸风光,保持沱江沿线的景观视线通廊,保持河水洁净和水质卫生。
在沱江水体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对水体有污染的行业;
(二)在水面上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三)向河道排放污水、倾倒固体废弃物;
(四)毒鱼、炸鱼、电鱼;
(五)兴办有污染的项目。
第十九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市排污管网,收集城市污水,建设集中处理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加强凤凰古城周边山体的保护,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做好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在保护规划划定的南华山、八角楼、喜鹊坡、奇峰寺、北园等周边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葬坟、采石、取土、伐木等破坏植被、景观的行为,未经批准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章 黄丝桥古城和南方长城保护
第二十一条 黄丝桥古城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分区按照保护规划确定。
南方长城保护范围为凤凰县域内长城沿线城墙、关门、碉卡、哨台、屯堡及靖边关、亭子关等。
黄丝桥古城的保护参照本条例第二章凤凰古城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黄丝桥古城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南方长城沿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的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三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护范围内严禁放炮、采石及从事有损墙体保护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四条 在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须经规划、建设、文物、环保、消防、旅游等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规划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专项规划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 专项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格局和环境,并为合理利用创造条件;应当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划定历史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山水保护区、历史文化村镇、文物保护单位、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者拒不执行已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公布的规划如需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编制、修订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十八条 规划、建设、文化、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对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
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及其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筑和设施,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逐步改造或者拆除。
第二十九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安装遮光篷、遮雨篷、太阳能、空调、空气源、阳光棚以及地上管线、计量装置等设施,应当与凤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相协调,并经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核准。
乱搭、乱牵、乱挂、乱晒等影响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拒不改正的,由执法局予以强制排除。
第三十条 凤凰古城内的室外噪音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执行,白天控制在55分贝以内,夜间控制在45分贝以内。需要在室外开展的公益性活动、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社区活动,组织者应当事先向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一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暴力、危险倾向的流浪乞讨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放养的家禽家畜、宠物,由执法局采取强制处置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一)不按照指定的地点经营的;
(二)利用各种形式追客拉客宰客的;
(三)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
(四)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有计划地实施保护工程。对历史建筑及其它重点民居、吊脚楼群、古树名木实行建档、挂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拆除,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申请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在凤凰古城区乱写乱画乱贴、乱丢垃圾、占道摆设摊点、乱放杂物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运用音响设备叫卖,设置与古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广告、招牌的,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局处以四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由凤凰县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十七条规定,由执法局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由执法局会同工商、海事、畜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具有保护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凤凰古城旅游资源
到了长沙后从长沙去凤凰古城因为凤凰无非是交通、住宿、门票、吃饭这几块~分门别类给您介绍下去凤凰古城的一些注意事项!1、交通:长沙到凤凰的汽车专线天天发车,长沙火车站发车,早上七点半左右发车,中午12点半,空调旅游大巴车,单程120往返200,可以提前预定的。预定往返可以随便待几天。2、住宿问题:4月的清明节住宿问题,临江客栈估计价格在160左右一晚,如果不临江估计要便宜的多。大概80左右一间。如果选择一家住几天,价格还有的低。最好是住双人间或者三人间,这样还是可以节约很多费用。杨家祠堂,南华们附近到处都是宾馆客栈,到了直接找找就是。要多比较下房间。清明节虽说是小长假,不过比十一什么的人少得多。到了找还是一般没有问题的。只不过多找几家而已。这样实地看了房间还放心。3、行程就是到了凤凰古城最好住2个晚上,古城游览大概需要一天时间。如果要去凤凰古城九景,挂牌价一百四十八,带学生证一般是大概九十左右。如果去苗寨可以到当地参加个一日游的线路什么的。一般杨家祠堂附近有很多性价比很高的非临江客栈,离江大概走路几分钟,但是比临江房便宜很多。清明节还没有强制收门票,所以能节省很多费用了。4、吃饭:一般人均大概二十块钱左右,到处都有吃饭的,如果想省钱的话。在凤凰古城,土特产有血粑鸭、枞菌油、苗族花带、土家织锦、尖栗、板栗、金香柚、蜜桔、葛粉、银杏、穿山甲、娃娃鱼、“米良一号”猕猴桃、扎染、野生罐罐菌、蜡染、凤凰古城姜糖。这些美食,在街上和沱江边都能找到,那边饭店和小吃的地方很多。不过服务、味道和价格参差不齐。凤凰人在饮食方面十分讲究精粹,注重色香味全,凤凰菜的最大特色是以辣酸为主,以浓溶为宗旨,以炒功为上乘,烹饪出各种色香味全的美味佳肴,现将其中最有特色、且风味兼融的十大民菜推价如下,如果你去了凤凰古城,一定不能错过这些美食哦。5、购物:一般会买些姜糖,血粑鸭!记得要多问几家店,尽量晚上买价格会低些,价格差距非常大的,姜糖有的能卖十块钱一包,有的能卖一两块钱一包。
3. 凤凰县文物保护事务中心
2011年,黄永玉设计并捐资,在沱江的古城景区修建四座仿古风雨桥,分别取名“风桥”、“雨桥”、“雪桥”、“雾桥”,四座桥皆融入了黄永玉的艺术思想,其设计和古城的风景相得益彰。雪桥是四桥里面最显眼也最漂亮的一座,它位于沱江北门和南华门凤凰大桥之间,周围都是古城的繁华地带,白天黑夜,总有行人络绎不绝。
雪桥:坐落在沱江北门和南华门凤凰大桥之间,设计风格独特,分上下两层,第一层走行人,第二层既可观景也可通行,阶梯下还可以躲避风雨。从桥墩、桥柱到桥顶全是仿古修建,与沿江两岸古建筑相吻合,感觉是四座景观桥之中最漂亮的一座。雪花飞舞冬夜,观赏银装素裹,放眼洁白,雪桥陪伴你走向凤凰的温暖。另外,雪桥立于古城的繁华地带,还是纵览沱江风光美景的好地方,登上雪桥,古朴的吊脚楼、临河两岸的客栈、酒吧,以及虹桥等美景一一尽收眼底。
风桥:位于凤凰古城豆腐湾“闲人客栈”下游50米处。 桥的两侧立了牌楼,显示了与其他几桥的不同。是亭阁式的,桥面平整可以走小型的车,通行体积比较大的物品。风起春秋之时,桥檐之上风铃叮咚,风桥陪伴你在凤凰不至于失去方向。
雾桥:位于凤凰古城黄土坎对深荫冲巷口处。三亭阁式的廊桥。两边是单体式亭,中间是复式楼亭。雾气中的“雾桥”看起来真是名副其实。雾迷凤凰清晨,沱江两岸霓虹闪烁,雾桥陪伴你在凤凰不至于心怀迷茫。
雨桥:位于凤凰县高级中学大门河边。雨雾弥漫夏日,这里为你撑起了一把伞,雨桥陪伴你在凤凰不至于受伤。
2012年11月,四座景观桥全部建成通行。从沱江上河段堤溪、下河段红岩井、豹子湾到沈从文墓地附近,四座桥的顺序是:雨、雪、风、雾,四座桥均为仿古风雨桥型风格,桥面宽4至8米,桥面长55米至60米。上述四座风雨桥,黄永玉先生最终委托了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设计,并荣获2017年度湖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市政景观工程)。
黄永玉先生还在吉首市峒河公园设计了四座桥——花桥、爱桥、肥桥、醉桥。「肥桥」的桥身以一拱飞越河面,桥端建筑浑厚大气,慈爱可亲的铜雕胖妇人高高举起憨态可掬的胖娃娃,传达着母爱、感恩、包容、自然纯朴的审美情趣;「爱桥」的桥孔以心形造型,表露爱意,桥中间一座寓意「青春之爱」的雕塑,为桥赋予灵魂与思想;「花桥」的桥面雕塑取材于黄永玉画作《三月天》中的三少女,两边桥沿兴建花坛,种植垂悬植物,常年藤青花茂;最令人流连忘返的当属「醉桥」,桥上的醉汉雕塑或躺、或仰、或酣然独坐,怡然自得,造型夸张奔放,神韵粗犷豪迈,饶有趣致。
4. 凤凰县博物馆
驾车路线:全程约926.9公里。到韶山市有1120公里。
起点:合浦县
1.合浦县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西北方向出发,沿公园路行驶20米,调头进入公园路
2) 沿公园路行驶200米,左转进入廉州大道
3) 沿廉州大道行驶540米,进入迎宾大道
4) 沿迎宾大道行驶3.2公里,稍向左转上匝道
5) 沿匝道行驶490米,过龙门中桥约90米后,直行进入三北高速公路
6) 沿三北高速公路行驶9.3公里,朝钦州/南宁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南北高速公路
2.沿南北高速公路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兰海高速公路
3.沿兰海高速公路行驶53.7公里,朝柳州/桂林/s43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南北枢纽
4.沿南北枢纽行驶,过南北枢纽约1.2公里后,直行进入六钦高速公路
5.沿六钦高速公路行驶119.8公里,朝桂林/梧州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390米,过六景枢纽约690米后,直行进入泉南高速公路
7.沿泉南高速公路行驶311.1公里,朝灵川/临桂新区/机场/龙胜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桂林绕城高速公路
8.沿桂林绕城高速公路行驶920米,直行进入桂林绕城高速公路
9.沿桂林绕城高速公路行驶5.3公里,朝桂林/龙胜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0.沿匝道行驶530米,过僚田互通式立交中桥约60米后,直行进入机场高速公路
11.沿机场高速公路行驶490米,直行进入机场高速公路
12.沿机场高速公路行驶80米,直行进入机场路
13.沿机场路行驶5.2公里,进入西二环路
14.沿西二环路行驶2.7公里,左转进入g321
15.沿g321行驶73.1公里,进入桂龙路
16.沿桂龙路行驶5.4公里,直行进入g321
17.沿g321行驶34.9公里,朝通道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g209
18.沿g209行驶25.1公里,直行进入g209
19.沿g209行驶1.7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包茂高速公路
20.沿包茂高速公路行驶260.9公里,朝凤凰/铜仁/g209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1.沿匝道行驶850米,直行进入杭瑞高速公路
22.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驾车方案
1) 沿杭瑞高速公路行驶570米,在凤凰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2) 沿匝道行驶1.3公里,稍向左转
3) 行驶160米,右前方转弯
4) 行驶70米,右前方转弯
5) 行驶430米,左转
6) 行驶1.6公里,直行进入g209
7) 沿g209行驶250米,在第2个出口,直行进入凤凰北路
8) 沿凤凰北路行驶460米,直行进入凤凰北路
9) 沿凤凰北路行驶70米,在第1个出口,直行进入凤凰北路
10) 沿凤凰北路行驶59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g209
11) 沿g209行驶580米,过右侧的海尔电厨店no.0618约120米后,左转进入桔园路
12) 沿桔园路行驶500米,右转进入南华路
13) 沿南华路行驶180米,左转
14) 行驶150米,右转
15) 行驶6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凤凰古城博物馆
5. 凤凰县旅游区文物数据中心地址
凤凰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凤凰古城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从秦朝的建立直至现在,凤凰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一九八六年全县文物普查所获资料;竿子坪乡牯牛坪村发现了西汉村落遗址。沱江镇的飞风山有隋唐宋元的墓葬群,木江坪镇、溪口乡等地有宋代的墓葬群。可以说明在两千多年前,凤凰此地就有了人群的居住。岁月.流逝,时代的更替,这块神奇的土地,淘汰了多少英雄人物,留下了多少传奇故事。历史长河,激浪滔滔,标炳青史,再创辉煌。
凤凰古城,作为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旅游强县,国家aaaa级景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八县市之一。 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2001年被授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aaaa级景区,湖南十大文化遗产之一。曾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与云南丽江古城、山西平遥古城媲美,享有"北平遥,南凤凰"之美誉。
6. 凤凰县文物局
目前,凤凰古城还未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2006年,凤凰古城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预备名单。但按照联合国世界遗产组织的相关规定,凤凰申遗的日程将排在2011年以后。最新的消息称,联合国世界遗产组织将放松相关条件,湖南省文物部门立即加快了凤凰古城的申遗工作。
7. 凤凰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
凤凰古城发展发展,是文化和旅游结合,发展全域旅游和乡村旅游。
8. 凤凰古城文献
平虏卫又名小凤凰城,在雁门关外凤凰城共有两座。
一是大同镇城,因为出皇后多而闻名,诸如晋王李克用之妻刘氏、北齐武明皇后娄昭君、宋仁宗赵祯皇后郭氏、辽景宗耶律贤皇后萧氏燕燕、北周明敬独孤皇后、唐元贞独孤太后(李渊的母亲)、隋文帝独孤文献皇后等等,故而大同为大凤凰城。平虏卫之小凤凰城由来还有一个传说故事,据说,在建堡城之初,北固山上空忽现金凤,凌空鸣叫,盘桓很久,不忍离去,人们就按凤凰形态建筑了此堡城,故名凤凰城,而今凤凰阁的位置就是凤凰头。
9. 凤凰县旅游区文物数据中心招聘
郑州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新兴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是众多海内外游客向往的旅游胜地。
虽说现在国内大部分景区门票都价格不菲,但是郑州市还是有不少极具含金量的旅游景点对外免费开放,其中包括一处世界遗产和多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热点旅游景区,放眼全国也是罕见。
1、北宋皇陵
北宋皇陵是北宋帝后以及陪葬宗室勋臣墓的统称,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三大皇家陵墓群之一。
宋陵位于巩义市,占地面积达156平方公里,共葬有七个皇帝,22个皇后,加上宋太祖的永安陵,统称“七帝八陵”。宋代名臣包拯、寇准等人的墓也在其中,另外周边还有皇室宗亲墓群千座,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大宋历史博物馆。
宋陵各个帝后陵寝以及宗室勋臣墓保留了大量精美的神道石刻,是中国历代帝王陵墓里的精品,反映了宋朝的世俗生活风貌,是我国难得的雕刻艺术珍品。
其中宋朝第四代皇帝宋仁宗永昭陵已经根据历史记载和考古勘测恢复了地面建筑,整个永昭陵庭台楼阁高耸,松柏长青,气势恢宏、庄严肃穆,尽显大宋皇家陵园风范。
2、二七纪念塔
二七纪念塔是为纪念1923年的京汉铁路大罢工而修建的纪念性建筑物,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七纪念塔位于郑州二七广场,也是老郑州的象征。
二七纪念塔是我国建筑独特的仿古联体双塔,高63米,14层,雄伟壮观,塔顶建有钟楼,钟楼上竖立一枚五星。馆内主要陈列“二七”大罢工的各种历史文物图片和文字资料。
3、黄帝故里
黄帝故里位于新郑市,是轩辕黄帝出生和建都地。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问祖的圣地。
黄帝故里主要包括:姓氏广场、轩辕故里、祠堂、轩辕丘和黄帝纪念馆几部分。其中的轩辕估计祠是其核心部分,有正殿、东西配殿等组成。
4、观星台
观星台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创建,是我国最古老的天文台,第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起世界文化遗产“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的组成部分。
观星台是世界最著名的天文科学建筑,有台身、石圭、表槽几部分组成。元代郭守敬在此观测天文以及星辰运行规律,编制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历法《授时历》,领先世界300年。
5、河南博物院
河南博物院,是国家级重点博物馆,位于郑州市农业路。
河南博物院始建于民国十六年,1961从开封迁址郑州。其展馆面积1万多平方米,馆藏文物14多万件。馆藏文物主要有:史前文物、商周青铜器、历代陶器、玉器最为知名,最具特色。
6、河洛汇流
河洛汇流位于巩义市神北村,是黄河和洛河交汇的地方,是河洛文化的源头。人祖太昊伏羲在此参照河洛交汇演绎太极八卦,黄帝、尧舜禹等帝王登基都曾在此沉壁祭天,因而河洛地区在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河洛汇流处景色壮观,登上神都山,西往黄河,波涛滚滚,南观洛河,恬静悠然,二水相交,河洛分明,景色宜人。
当然,郑州还有很多免费景区景点,如黄河博物馆、郑州城隍庙、商城遗址、黄河湿地公园等。
但无疑上述几个景区从含金量和自然风光而言,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周末闲暇,可以带上三五好友家人孩子,去看看,大多都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世界文化遗产哦,关键的关键是都免费
10. 凤凰县旅游区文物数据中心招标
1734平方千米。
凤凰县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史称“西托云贵,东控辰沅,北制川鄂,南扼桂边”,国家aaaa级景区。
凤凰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旅游强县,有沈从文故居,北门城楼等旅游景点,曾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2019年被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